西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西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民政局(http://www.ncxh.gov.cn/xhqrmzf/xhqmzj/xxgk_list2.shtml)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民政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民政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本部门总体情况、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民政局领导分工;

2.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本地民政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本部门重点工作计划;

4.本部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人事任免信息;

5.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http://www.ncxh.gov.cn/xhqrmzf/xhqmzj/xxgk_list2.shtml)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西湖区民政局办公室)两种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cxh.gov.cn/)下载电子版本。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西湖区民政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请务必提供正确、详细的信息,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要真实有效,以便本机关快速办理。否则,不能按期答复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点击进入“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网页提示,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流程。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给予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予公开的有关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联系方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西湖区民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2号楼;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791—86564672;邮政编码:330025;电子邮箱:xhmzj2011@sina.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请,请到依申请公开页面办理)。

四、监督方式

本机关受理对西湖区民政局机关、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情况的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