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农民公寓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办报来《关于建设桃花一村农民公寓楼项目》的报告收悉,根据洪府厅抄字(2006)554号抄告单精神,现就项目内容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你办报来的要求兴建桃花一村、三村农民公寓楼项目给予立项。
二、项目地址:
同意在水厂路以北、西桃花河以东、红苗小区以南兴建桃花一村、三村农民公寓楼,用于解决建设绿泰农资市场涉及拆迁安置的问题。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33亩(其中城市规划路用地1.6亩,公共绿化带4.1亩),总建筑面积32342.59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于拆迁安置资金,不足部分由一村、三村自筹。
望收文后,抓紧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并按要求前来办理项目招投标核准。
特此批复
西湖区发改委
200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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