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镇、各街道:
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南昌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民字〔2018〕160号)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拨南昌市退役军人和其他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第一批采集经费的通知》(洪退役军人字〔2018〕4号)要求,2018年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第一次经费拨付将以2018年12月31日前各街道(镇)实际采集并经省级核准通过数据进行划拨(具体见附表),专款用于信息采集过程中人工、交通及宣传费用。后续采集经费,待市级经费下达后统一划拨。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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