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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2778-2464-1739-0338-192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0-04-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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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西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西湖区统计局

西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4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以及《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西府发【201813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西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清查试点、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检查、审核汇总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82日,西湖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西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湖区统计局,由17个单位组成。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洪城商圈管理处以及相关部门均成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区政府全面加强领导,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11日至430日,全区近400名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全区实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奋力描绘新时代西湖打造“四梁八柱”,建设“幸福西湖”的新画卷、新进展。

三、基础工作扎实

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和省委省政府“依法依规、认真细致、精准精确、一次成功”的工作要求,西湖区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为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在丁公路街道开展市级普查综合试点。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先后印发了《西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西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西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办法》等,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全区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

四、创新普查方式

高效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相关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各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清查底册信息。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对各街道、镇的普查工作实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代签代报、虚报、瞒报、漏报等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普查规范有效开展。区经普办还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了普查依法依规顺利推进。

六、确保数据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对实施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严格执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明确责任,层层把关,确保取得真实可信的普查数据。采取收“三表”(即企业普查表、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确保普查表每个指标数出有据;“四重把关”(即两员培训关、单位清查关、入户登记关和数据审核关)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先后圆满完成了区本级自查,市、省乃至国家级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总体来看,西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848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34.1%;从业人员294334人,下降22.8%;产业活动单位10195个,增长121.0%;个体经营户2625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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