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2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杨燊在区行政中心8号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25年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精神,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西湖区情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坚定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进一步挖掘西湖传统文化资源,将“千年南昌看西湖”的文化资源禀赋转化为独一无二的发展优势,擦亮西湖文旅名片。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千企走访、万户家访”活动,依托“企业之家”继续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点对点解决经营主体困难诉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投资吸引力。要因地制宜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精准布局数字化未来产业,加快建设高品质服务业聚集发展样板区。
会议还强调,要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与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结合贯通,既发挥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中的“顶梁柱”作用,又发挥民营企业提升经济发展动力活力的“生力军”作用。要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区属国资国企功能定位更加明晰、布局更加优化,进一步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夯实经济社会稳定的基石。要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和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通过内育外引提升全区民营经济质量和水平,不断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传达学习《南昌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精神,并研究部署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在原有文物保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如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保护前置机制,修缮、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坚持最小干预原则等,为今后更好地让“文物活起来”提供了助力,对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南昌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就全市历史建筑管理各项工作作出了规范性要求,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遵循。
会议强调,南昌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六成在西湖,做好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文物和历史建筑的发现、排查、推荐、认定工作,并逐一登记造册,明确全区文物和历史建筑分布情况,形成保护名录,确保底数清晰。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先调查、后建设”要求,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工作方针,加快推进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修缮工程,加大巡查频率,全力保护珍贵的文物资源。要加快推进第一批“印象西湖”工程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引入契合业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