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养老服务
分享到:
索引号: A25010-1604-2699-7515-5891-254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4-2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申请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资金办事指南
  • 浏览量:
  • 字体【      】

申请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资金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南昌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洪民字[2020]89

二、申请条件

运营补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养老机构设置的相关证件;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和理事会成员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5.机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有专业财务人员(专职、兼职、财务代理均可);

7.入住老人有以下档案资料:入住协议书、老人身份证与户口簿复印件、老人标准照片、健康检查资料、送养人(监护人) 资料及联系方式;

8.收住老人当月入住20天以上;

9.服务对象满意率80%以上;

10.一年内未发生消防安全、食物中毒及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1.民政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基础指标全部达标。

 

三、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四、补助标准

养老机构需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进行能力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差异化运营补助,接收自理老人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补助;接收中度失能(含失智)老人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补助;接收重度失能(含失智)老人的,给予每人每月400元补助。养老机构需按要求将机构信息、入住老人信息录入南昌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申请运营补助的养老机构收住老人月人次统计以南昌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数据为准。

五、申请材料

1.老年人能力评估表(机构提供);

2.南昌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申请表;

3.南昌市养老机构运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须在机构内公示七日以上,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与监督);
    4.
南昌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核算人员统计表。
   
以上材料一式4份,市级民政及县(区)民政、财政部门各一份。

六、责任部门和责任科室

西湖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联系人:祝娟  电话:0791-86532273

七、办理时限

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立即办理

八、办理流程

  书面申请(提交材料)——资料初审——专家评审——实地抽查评估——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下拨资金——区财政局配套资金

九、受理时间

线上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86532273

 

 

 

 

 

 

 

 

手机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