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拟变更地址、牙椅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一、设置单位(人): 南昌泰康拜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二、医疗机构名称:南昌泰康拜博口腔门诊部
三、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董季 主要负责人:潘超
四、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五、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105号一德大厦底层(一层)第3号及第4号商铺
六、经营性质:营利性
七、医疗机构的床位:0张 牙椅:11张
八、服务对象:社会
九、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医疗机构变更地址许可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南昌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791-86628001
联系地址:西湖区抚生路369号西湖区人民政府六号楼四楼
西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二三年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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