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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0202-2025-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3-07
文件编号: 西府办发〔2022〕11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府办发〔2022〕11号: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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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西湖区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2〕7 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视察时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有序、顺畅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为使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西湖区治超主体责任,组织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货运装载源头、道路货物运输的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综合治理,遏制超限超载现象,逐步形成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落实我区治超主体责任,组织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货运装载源头、道路货物运输的全过程监管。有效治理、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湖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胡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剑锋   区住建局负责人

员:熊伟伟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金新发   区司法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建局副局长

胡志勇   西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晓荣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交警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

谢寅启   桃花镇副镇长

周启斌   朝农街办副主任

   洪城商圈服务中心副主任

  南昌市交通执法支队西湖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李庆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车辆及整治站点调度、受理举报投诉、接受上级考核工作等。

三、职责分工

(一)区住建局:负责对源头企业车辆装载行为进行行业管理,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管理。负责做好治超办日常具体工作,综合协调各单位各负其责,统计、上报各项治超数据。

(二)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区司法局:负责审查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等。

(四)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组织指导因源头企业超限超载运输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对辖区内参与经营活动的源头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五)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治超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六)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及工程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对未密闭、泄露遗撒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货物运输经营者公示相关收费标准,监督货物运输经营者价格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协调上级部门对我区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监督管理等

(八)西湖公安分局:负责保障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对暴力阻碍、阻挠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的行为进行处置。

(九)交警直属二大队负责对疑似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拦截,引导至流动治超点进行检测,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扣分处罚,并做好维护交通秩序工作。

(十)南昌市交通执法支队西湖大队:配合属地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物流货运站(场)及企业等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引导货运单位依法依规组织装载运输;配合城管部门对路面疑似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按照标准认定超限超载车辆,并依法实施卸载和处罚;对为超限超载车辆配载并放行出场(站)的货物装载场(站)经营者,责令改正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依法查处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依法强制恢复车辆原状。负责对所辖路面超限车辆进行依法查处,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员信息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落实固定治超站点建设和升级改造,指导开展流动治超和动态监测治超工作等。

(十一)桃花镇、朝农街办、洪城商圈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治超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辖区内砂石矿场、货运源头等源头的整治和管理。

四、整治重点

(一)源头治超工作

1.行业货源监管将朝阳区域及洪城商圈内各大小物流企业及场(站)、在建工地纳入为重点监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重点源头企业的装载行为进行监管,并与源头企业签订责任书,督促源头企业在进出场通道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将数据接入省治理超限超载管理系统平台。每月原则上不得少于1次对辖区的重点源头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2.属地监管责任。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源头企业情况。各相关街道、管委会明确至少1个重点监管源头企业,及时向企业宣传治超治限政策,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派驻联络员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并上报区治超办。

3.开展源头治超执法联动。由区治超办牵头,南昌市交通执法支队西湖大队、西湖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属地街道、管委会等部门抽派人员,各行业管理部门为主,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针对重点源头企业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查处的道路运输企业由南昌市交通执法支队西湖大队进行处罚。对无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的物流企业,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路面流动治超工作

1.强化路面执法,由区治超办牵头,通过组织南昌市交通执法支队西湖大队西湖公安分局、交警直属二大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我区路面行驶的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测,对灌婴路、桃花路、建设路、真君路、沿江快速路等重点出入区路段进行驻点检查,对重点源头企业周边主次干道实施不定点巡查,将每月工作数据汇总上报至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加强朝阳新城在建工地及灌婴路龙河物流、云海路银燕物流等重点企业周边检测力度,通过派驻、巡查等方式进行源头监管。

3. 严厉处置超限超载行为,根据各部门职责,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车辆,要引导至相关执法单位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顶格处罚,在实施处罚、记分并消除违法行为后,将有关违法信息录入系统,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并对短途驳载、避站绕行、车托带车、夜间运输等逃避检查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故意堵路、强行冲关、破坏设施、聚众闹事、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确保正常的治安环境和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强化非法改装查处,对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的(如非法加高加宽、加长栏板,增加弹簧钢板等),予以切割、依法处罚、追溯源头,联合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依法查处。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货源企业等关键节点,将有关线索通报公安部门加大对“黄牛带车绕行”逃避检查、跟踪执法人员(车辆)、带车冲卡、寻衅滋事、聚众闯关和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靠各级政府、公安部门、政法部门坚决打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幕后黑恶势力和“保护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抽调专人参加治超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区治超办建立治超会议协调机制和建立治超工作信息报送机制。治超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同时治超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谁的地域谁负责,镇、街道、管委会负责人负责辖区内源头企业监管工作。

(二)强化整治调度

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依据整治工作台账,以问题为导向,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化解纠纷和矛盾。镇、街道、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部署,及时主动报告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和建议。各成员单位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报区治超办。治超办定期采取简报、专报、通报等形式,反映整治工作成效,开拓治理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科技治超

在重点运输通道、重要路段设置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实现监测数据与公安交警数据联网使用,形成全区覆盖、重点管控、全时执法的治超站点网络。

(四)强化舆论引导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对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超限超载的危害性的认识,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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