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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220--2024-00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19-02-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西湖区商务局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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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西府办发[2016]22号)文件。

按照南昌市编委《关于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通知》(洪编发〔2015〕129 号)要求,西湖区投资促进局并入西湖区商务局,为区政府主管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商务工作的综合工作部门,对外挂“南昌市西湖区商务局”牌子,增挂“南昌市西湖区投资促进局”牌子,正科级建制。

一、职能调整

划入的职能

将原西湖区投资促进局的职能划入至西湖区商务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的调整,西湖区商务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协作和服务贸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落实全区投资促进工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内外贸工作、区域经济协作和楼宇总部经济的重大决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拟定全区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发展战略,编制和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内外贸易、区域经济协作、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和楼宇经济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及相关统计、考核和奖惩工作。

(三)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负责制订、指导全区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社区商业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商贸和餐饮服务业网点建设及全区商业特色街、物流配送中心和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建设。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辖区商品流通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推动辖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辖区商业信用销售,建立辖区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商贸企业食品卫生、服务质量、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制订全区物流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全区物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对物流业重大项目进行跟踪。

(六)加强区属商贸企业的经营管理、督促企业兴办经济实体。协调引导规划全区三产业经济。指导协调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七)负责建立健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酒类专卖相关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典当行、拍卖行进行监督管理。

(八)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我区促进服务出口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南昌市服务外包政策、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牵头规划和引导全区商务楼宇经济发展和招商工作,促进楼宇经济科学培育、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搭建政企沟通桥梁。

(十)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省外资金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综合管理,承担区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解散终止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及转报;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提供、使用情况跟踪,确定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信息及工作动态的收集、通报;负责招商引资网络和全区产业项目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建设。

(十二)负责参与全区开放型经济重大政策起草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重大投资促进项目的评审、准入、流转;承担跟踪重大投资促进项目、规范招商引资秩序、督促相关项目落实的责任;负责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全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十三)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我区与驻昌商会、驻昌办事机构和市、区驻外商、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为来区投资者及在区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做好投资促进、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协调重大项目推进。

(十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承办西湖区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商务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西办字〔2019〕39号)文件。

区商务局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反垄断相关职责。

(二)划出楼宇经济工作职责。

(三)不再保留区投资促进局牌子。

(四)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区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确定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参与全区开放型经济重大决策的起草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做好投资促进、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协调重大项目推进。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负责服务业企业、总部型企业的产业引导以及特色招商工作;负责确定总部企业招商目标以及服务业产业集聚区的协调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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