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通知书
洪西市监询通〔2025〕3号
江西创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为调查了解江西创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取电费及水费行为,请于收到本《询问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住宅小区34栋三楼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绳金塔分局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 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 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主体准入证明文件;
3.你公司与金隆华府转供电费、水费收取人的法律关系证明材料;
4.你公司2019年5月至今《金隆华府经营户电费、水费明细表》;2019年5月至今电费、水费《普通增值税发票》等财务凭证;
5.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如你(单位) 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 廖海 、 万小辉
联系电话: 0791-86422976 南昌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